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apply_count_label" in /www/wwwroot/stu.readhire.com/pages/experience.php on line 58

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landed_state" in /www/wwwroot/stu.readhire.com/pages/experience.php on line 60

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landed_text" in /www/wwwroot/stu.readhire.com/pages/experience.php on line 61
「试用期不缴社保」是违法的,别被忽悠 · 读聘
读聘官方整理 · 非招聘信息:本文为求职通用科普,不涉及任何具体企业招聘,政策与流程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试用期不缴社保」是违法的,别被忽悠

👤 读聘官方 👁 2 次浏览 📅 2026-10-10

有些公司会告诉新人「试用期先不缴社保,转正再补」或「转正后一起补缴」。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遇到要警惕。

法律怎么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本身就在劳动关系之内,社保应从入职起依法缴纳,不存在「转正才缴」的合法说法。

常见的三种话术与风险

  • 「试用期不缴,转正补缴」:补缴有滞纳金与合规问题,且试用期内的医保、工伤等保障是空白的。
  • 「你自己去缴,我们给你钱」:以「补贴」代替社保,多数情况下不符合规定,且影响你未来的社保连续性。
  • 「按最低基数缴」:基数与工资是否一致,关系到你未来的养老金和公积金,值得确认。

你该怎么做

  • 入职前直接问清:「社保从什么时候开始缴、按什么基数缴?」
  • 入职后可在当地社保 App / 政务平台查询自己的参保记录,核对是否按约定缴纳。
  • 发现未依法缴纳,先与公司沟通;沟通无果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人社部门反映。

待核查说明 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缴纳时间细则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 / 社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一句话:社保是法定权利,不是公司给你的恩惠。「试用期不缴」不是惯例,是违规。

📌 本文由读聘平台整理,属求职科普内容,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求职结果的承诺。涉及的政策与流程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投递了多少家
未采集
走到哪一轮
未采集
最后去了哪

Deprecated: htmlspecialchars():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1 ($string) of type string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stu.readhire.com/pages/experience.php on line 191

如果你也有类似的求职经历,欢迎写下来,帮学弟学妹少走一步弯路。

← 返回经验库 ✍️ 补充这条职位的经验